《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》 在2004年7月制定,主要目的是通過建立一個建造業工人註冊制度,評定和核證工人的技術水平,以確保建造工程的施工質素和提高工人的職業地位。另外亦可收集可靠的人力數據,以便進行人力策劃和培訓工作。
建造業工人註冊管理局於2005年12月29日起,為建造業工人進行註冊,並在2007年9月1日起,實施《條例》的第一階段禁止條文20有關禁止條文的適用範圍請參閱附件一。由於預期業界在實施餘下階段禁止條文時將遇到不少困難,相關條文至今尚未實施。為利便實施「專工專責」的條文,政府自2010年開始與業界廣泛討論並攜手製定《條例》的修訂建議以解決預期的困難,並於2012年2月至6月就修訂建議進行廣泛諮詢,其後與業界成立「修訂條例專責小組」,跟進諮詢期間收集的意見,並制定最終建議。「修訂條例專責小組」的成員包括發展局、建造業議會、香港地產建設商會、香港建造商會、香港機電工程商聯會、香港建造業分包商聯會、香港建築業承建商聯會、香港建造業總工會、香港機電業工會聯合會和建築地盤職工總會。
建造業議會為業界舉辦數場條文簡介會,宣傳推廣「專工專責」規定。
http://www.hkcic.org/WorkArea/DownloadAsset.aspx?id=14255&langType=1028